劓刑指割掉人犯鼻子的刑罚(古代五刑是哪五种刑罚手段)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明确一点。《大秦帝国》是历史小说,不是历史。公子虔并不一定是秦献公之子。《大秦帝国》作为历史小说把公子虔设定为秦献公长子,这是增加戏剧冲突性,表现秦孝公和商鞅变法的决然,但是在史料中没有看到记载公子虔一定是秦献公长子的史料,只能说公子虔是秦国宗室的一个成员。在这个前提之下,我们才能更加看清历史真相。

削鼻子,在古代被称为劓刑,属于中国古代肉刑五刑之一,在隋朝之后被废弃,肉刑五刑主要是:墨、劓、剕、宫、大辟,按照罪行的轻重顺序可分为:

  • 墨刑即黥刑,意为在身体上刺字;
  • 劓刑,割掉人犯鼻子的刑罚。
  • 剕刑即刖刑,指断足
  • 宫刑,男子割势、妇人幽闭的刑罚。
  • 大辟,死刑

一般而言在春秋战国时期,依照“刑不上大夫”的原则,五刑是很少用在当时的贵族身上,除非是贵族自身做了一些罪过很大的事情,此外也是为了照顾贵族阶级的体面,一般贵族罪孽深重,也只是处以死刑,不会处以墨、劓、剕、宫四种刑法,其中的劓刑也是如此。

劓刑指割掉人犯鼻子的刑罚(古代五刑是哪五种刑罚手段)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才会被处以劓刑呢?《周礼·秋官·司刑》注:“易君命、革舆服制度、奸轨盗攘、伤人者,其刑劓”,即违抗国君的命令、破坏规章制度、好淫偷盗、破坏治安、打架斗殴、伤人身体者。一般而言受过劓刑的人由于容貌尽毁,基本上不会见人,很多受刑者都选择前往边关了此残生。所以劓刑对人的精神伤害极大,很多贵族宁愿死也不会受此刑法。

公子虔之所以受此刑法很多人的看法是:他违抗国君的命令、破坏规章制度,符合周礼也就是违背新法。当然作为宗室贵族,公子虔也可以选择死刑,但是秦孝公和商鞅却特地将他割鼻,很显然就是为了震慑其他人。但是有一个问题的关键点就来了:公子虔是否违抗过国君的命令?

在历史上商鞅胆敢削公子虔的鼻子的记载,可以看到不同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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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版本(大部分接触的《史记》版本)

公子虔在历史上的记载极为简略,马非百先生的《秦集史》为公子虔做过传,但是大部分内容来自于《史记·商君列传》。在《史记·商君列传》中,公子虔的所作所为简直可以说是赤裸裸的挑衅秦孝公的权威,公子虔本人两次参与反对变法的行动,简直是挑战秦孝公变法的反对派领军人物。

1.公子虔的第一次受刑。

令行於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於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史记 商君列传》

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实行变法,但是一开始就受到的很大的阻力,秦国都城之内说新法“不便者”就数以千计,这些人应该都是守旧的贵族,并非是平民百姓。随后发生太子带头违法的事件。

不过按照历史事实的推测,此时的秦国太子太子很小,因为秦孝公在公元前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此时的秦孝公年仅25岁。从秦惠文王和秦昭王行冠礼的时间可以推测:秦国国君行冠礼是22岁,而秦国国君通常生育子女的时间应该是20岁左右,从秦孝公的年龄看,此时的秦国太子即秦惠文王很小,应该是一个不超过5到6岁的幼童。(ps:这是《史记》的一个b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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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能够有判断力吗?为什么要违背国君兼父亲秦孝公的权威去冒犯新法呢?所以按照《史记》的记载推测,只有可能就是太子的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两人怂恿的,公子虔和公孙贾从名字看各自都是秦国宗室成员。

在这次太子犯法的行动中,商鞅以处罚太子为借口,将矛头就指向了公子虔和公孙贾,随后公子虔受刑,公孙贾被刺字。这场对抗权威的事件以秦国宗室失败结束,秦国的各个小贵族自然也只能服从新法,最后新法推行,效果还是挺不错的:

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於公战,怯於私斗,乡邑大治。

2.公子虔的第二次受刑

公子虔的第二次犯法在《史记》的记载中极为简略:

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

这件事发生在在商鞅推行新法四年之后,此时的商鞅在秦国的地位急剧上升,因为商鞅不仅升任为大良造庶长,相当于秦国的丞相,而且商鞅带兵攻下了魏国的安邑,此时的商鞅地位可以十分稳固,而且秦孝公的变法十分具有成就,紧接着商鞅开启了第二次变法。但是在实施四年之后,公子虔再度触犯新法,于是这一次商鞅对公子虔实施劓刑。

如果就《史记·商君列传》的事实来看,确实是公子虔咎由自取,第一次怂恿年幼的太子违法,第二次自己孤身犯法,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处置公子虔,自然不会遭到非议,毕竟公子虔在秦国变法成果显著的情况下还要违法,这不是自寻死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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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版本(接近历史真相的历史记载)

但是在近现代的历史研究中,很多人《史记 商君列传》的记载的年份并不是很准确,钱穆先生曾经写过《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商鞅考》来说明了一下公子虔是否两次犯法,杨宽先生在《战国史料编年辑证》采纳了钱穆先生的判断,两位大佬将太子违法的事件推到了秦孝公十六年,即公元前346年。

商鞅在秦国的经历也变成了这样:

秦孝公元年(公元前361年),商鞅入秦。

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商鞅向秦孝公诉说变法之事。

秦孝公六年(公元前356年),商鞅被拜为左庶长,筹划变法。

秦孝公七年(公元前355年),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开始变法,这场变法一直延续到秦孝公二十四年秦孝公去世。

这个经历就和很多人的想象中的商鞅入秦变法完全不一样。

劓刑指割掉人犯鼻子的刑罚(古代五刑是哪五种刑罚手段)

而太子(后来的秦惠文王)犯法发生在秦孝公十六年(公元前346年),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引《秦记》的记载,秦惠文王19岁登基,放到现在应该是18周岁,当时正值秦孝公二十四年(公元前338年),那么秦惠文王出生于公元前356年即商鞅变法开始的那一年。

在秦孝公十六年(公元前346年)时,太子已经10岁,此时的变法已经持续整整十年,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师公孙贾能够当太子的师、傅也应该岁数偏大,他俩也在商鞅变法的十年里生活,当初的兵法讨论中,有甘龙、杜挚反对变法,但是秦孝公一意变法,此后秦国的变法继续推行了十年。即使是秦孝公在秦孝公十二年(350年)推行第二次变法,距离秦孝公十六年(公元前346年)也有4年多。

从现实来看,公子虔和公孙贾似乎并无理由在多年之后怂恿太子犯法以此表示反对变法,而且此时的秦孝公35岁,正是壮年时代,而且牢固的统治秦国十六年,公子虔和公孙贾作为宗室也没有理由去反对国君和家族之长的变法,因为这没有利益可图,而且他俩还是新君的老师,新君登基作为老臣,恩惠也是很大的。

劓刑指割掉人犯鼻子的刑罚(古代五刑是哪五种刑罚手段)

极有可能的事实是太子自己犯法,这在商鞅自己的话语中也得到了体现:

法之不行,自於贵戚。君必欲行法,先於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师。

在太子犯法的情况下,商鞅也不可能处罚秦孝公的儿子,那么总需要人为此负责。

于是教导太子的公子虔和公孙贾就成为目标,所以太子犯法就是师傅教导不当,太子违抗国君的命令就变成了公子虔和公孙贾违抗国君的命令,按照先秦律法,身为太子傅的公子虔被商鞅处罚,处以劓刑;身为太子师的公孙贾被商鞅处罚,处以黥刑。公子虔和公孙贾为太子顶罪,自然在无奈之下接受刑法。公子虔在受此耻辱性刑法之后,八年躲避在家中,未曾外出,心中对于商鞅极为痛恨。

另一点原因就是商鞅此时在秦国的地位十分崇高。在秦孝公十年(公元前352年)商鞅即升为大良造,由于秦国当时没有设置相一职,实际上大良造就是相国,商鞅一直担任大良造直到秦孝公去世,到处罚公子虔时已经担任大良造六年之久,一直主持秦国的变法,可以说商鞅是秦孝公的心腹忠臣和最大助手,公子虔和公孙贾自然也无法对抗商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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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秦孝公去世后,商鞅就陷入恐慌,为什么陷入恐慌?其实就是害怕秦惠文王报复,这也是当年太子犯法时商鞅和秦惠文王的过节,至于公子虔不过是充当秦惠王的打手。这也是太子犯法的一个依据。

了解前后过程,商鞅对公子虔处以劓刑并不是多么不能想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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