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4月4号有什么事(邓小平率团出席第六届会议)

陕甘宁边区颁布《土地条例》

历史上的4月4号有什么事(邓小平率团出席第六届会议)

毛泽东同志和延安杨家岭农民亲切交谈

1939年4月4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陕甘宁边区土地条例》。

《条例》规定,确定土地私有制,人民经分配所得之土地,即为其私人所有。土地改革前之旧有土地关系,一律作废。凡在土地改革后分得土地之民,须持有分地证或土地登记证。凡边区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权者,有完全使用与支配其土地之权。凡过去宣布没收而未经分配之土地,作为公地,其支配权属于边区政府。公共水道、天然湖泽、交通道路、矿产地、盐地不为私人所有。有卖国行为者的土地即属公地。土地须申请登记。

邓小平率团出席联大第六届特别会议

历史上的4月4号有什么事(邓小平率团出席第六届会议)

邓小平在大会上发言

1974年4月4日-16日,邓小平率领中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1974年4月10日,邓小平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言,全面阐述了“三个世界”的理论。

邓小平这次率团参加联合国特别会议,不仅增进了各国对中国的了解,而且也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威望。同时,也奠定了邓小平作为一名国际政治活动家的重要地位。“邓小平”这个名字从此被国际社会广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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