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勉谈话对干部的影响(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哪个更严重)

诫勉处理对干部的影响: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汲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二、诫勉谈话和谈话函询的区别:

1、谈话主体不同。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可以进行诫勉谈话。谈话函询的谈话既可以由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谈话对象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

2、针对问题不同。诫勉谈话是针对存在轻微违纪但免予党纪政务处分的问题,诫勉(包括诫勉谈话和书面诫勉)作为对党的领导干部问责的方式,适用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情形。谈话函询的谈话针对的是一般性违纪问题的线索反映。

3、处理结果不同。谈话函询的谈话是一种处置性(过程性)谈话,而非结果性谈话。而诫勉谈话是一种结果性谈话,谈话后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同时可能对晋职晋级、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等事项产生影响,各地各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中均有不同规定,标准尚不统一。

法律依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职级:

(一)不符合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

(二)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影响晋升职级的其他情形。

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哪个更严重

法律分析:

1、通报批评更严重,是公布出来的。诫免谈话是私下的,小范围内的。

2、诫免谈话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

挽救的目的。 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

错误。

3、通报批评是将错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希望行为人或其他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的一种措施。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改组;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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