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网站浏览记录被查(浏览黄色网站被抓)

想必大家都知道,浏览黄色网站时,如果仅仅只是浏览观看,并不存在下载、分享、传播等行为的话,一般情况下,其实并不构成违法犯罪。而在司法实践中,也很少有人因此受到过处罚。

不过,如果你在浏览黄色网站时,多次留言评论,那么,此举到底违不违法?会不会受到处罚呢?

下面,本文便通过一则旧案,详细对此加以阐述,由于文笔和知识有限,文中若有不当之处,还望诸位批评指正。

不良网站浏览记录被查(浏览黄色网站被抓)

案例回顾:

2004年8月,四川省宜宾市警方接到省公安厅网监处转发的线索,该市有两个互联网账号在登录浏览国内某黄色网站时,多次进行留言评论。

宜宾市警方接到线索后,立即展开了调查,并最终在当地电信等单位的配合下,迅速查清了涉案的两个互联网账号的详细用户资料。

随后,警方立即出动,将违法嫌疑人韩某、钟某两人抓捕归案。在警局里,面对警方的讯问,在大量的相关事实和证据面前,两人不得不如实供述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并深感悔意。

此外,两人均表示,仅仅只是私下里自己一个人偷偷浏览观看,并不存在聚众观看行为,以及下载、分享、传播等其他行为。然而,两人最终还是被当地警方进行了行政处罚。

面对警方作出的处罚,两人均表示不服,而且本案一经公布后,也迅速引发了巨大争议,当时的很多网民以及一些法学专家纷纷提出质疑,认为警方做出的处罚并没有法律依据。

主要理由是,两人在浏览黄色网站时,并不存在下载、分享、传播等行为,而仅仅只是进行了留言评论而已,因而本案中,韩某和钟某的行为尚不构成违法。

当然了,一些人也认为,两人的行为的确有悖于很多人心目中的社会道德规范,因此,理应受到道德层面上的谴责。不过,既然没有构成违法,那么,警方在法律层面上对两人做出严肃处理,也的确值得商榷。

不良网站浏览记录被查(浏览黄色网站被抓)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本案中,韩某、钟某两人浏览黄色网站时,多次进行留言评论,到底违不违法?应不应该受到处罚呢?

对此,从行政处罚的角度出发,本文认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留言评论行为其实并不在处罚范围之内。也就是说,本案中,韩某、钟某两人浏览黄色网站时,虽然多次进行了留言评论,不过,由于并不存在下载、复制、分享、传播、出售等其他行为。

因此,两人的行为其实并不构成违法,警方确实无法依据此法规,对两人进行处罚。

不良网站浏览记录被查(浏览黄色网站被抓)

2、根据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违反本规定的,公安机关可以立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并处以最高15000元罚款。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利用一些“翻墙”软件,浏览境外黄色网站,那么,即使不存在下载、分享、传播等行为,也属于违法行为,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不过,本案中,韩某、钟某两人浏览的黄色网站,属于境内网站,两人并没有利用“翻墙”软件,浏览境外黄色网站,因此,两人的行为并不构成违法,警方也无法依据此法规,对两人进行处罚。

不良网站浏览记录被查(浏览黄色网站被抓)

3、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如果你在浏览黄色网站时,邀请其他人一起观看该网站上的黄片,那么,即使不存在下载、分享、传播等行为,也属于违法,因为属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

不过,本案中,韩某、钟某两人在浏览黄色网站时,仅仅只是私下里自己一个人偷偷浏览观看,并没有聚众观看。

也就是说,由于没有邀请其他人一起观看,因此,两人的行为不属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并不构成违法。因而,警方也无法依据此法规,对两人进行处罚。

不良网站浏览记录被查(浏览黄色网站被抓)

结语:

本案中,韩某、钟某两人浏览黄色网站时,虽然多次进行了留言评论,不过由于仅仅只是私下里自己一个人偷偷浏览观看,而且并不存在下载、分享、传播等其他行为。

因此,从行政处罚的角度出发,两人的行为其实尚不构成违法,警方也的确无法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两人进行行政处罚。

当然了,由于两人的行为违背了约定俗成的社会道德规范,理应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警方也完全可以对两人的不道德行为进行警告教育。

最后,大家是如何看待本案的呢?另外,本文若有错误或不足之处,还望诸位批评指正,笔者在此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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