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高考报志愿时,都有很多同学符合条件但是报名时没有资格条件申报而错失机会。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定要资格申报,特别是三大专项只要你都符合条件,是可以都申报的。互不影响,2019年河南530分的正是通过国家专项计划被北京大学录取的,专项计划也是我们低分上名校的机会。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千万不要错过资格条件申报!
1、资格条件网上申报时间(与网上报名时间相同)
艺术类 :2022年11月1日9:00——2022年11月5日17:00
非艺术类:2022年11月1日9:00——2022年11月15日17:00
2、申报网址
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
3、申报要求
网上报名信息完成后(网上报名状态为:报名结束,符合多个条件可申报多项,信息核对无误后要提交审核),需要申报的一共有三类17项:
资格条件申报(符合条件考生5类)
-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材料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报名所在地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贫困家庭考生)
- 残疾人考生(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并在“资格条件申报”中填写残疾人证件号。)
- 国家农村专项(户籍和学籍符合38个贫困县区要求)
- 地方农村专项(我省农村户籍,判断标准:完成报名后户籍代码最后三位非“111”、“000”;“999”的需根据户口本判定)
政策加分项共5类:
- (1)烈士子女;
-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
- (5)少数民族无需网上申报。
政策照顾项共7类:
- (1)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 (2)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 (5)残疾人民警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 (6)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
- (7)5A级青年志愿者。
重点介绍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 (1)国家专项: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且具有户籍所在区/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户籍符合38个县(包括26个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12个原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见下图)。
- (2)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符合53个县(国家专项计划确认的38个县和15个原省定扶贫开发重点县,见下图)。“高校专项计划”除了本次申报还需要在2023年4月25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里单独报名
- (2)地方专项: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的农村,不要求学籍。
三大专项符合条件的考生都需要在高考报名时进行申报,国家专项只要符合上图区域即可申报,高校专项和地方专项都需要农村户口,如何判别是不是“农村”户籍?
如何判别是不是“农村”户籍?
由于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户口本基本都是为“居民户口”,特别是市里城乡结合部的考生,县里考生基本都是农业户口。
下面告诉大家一个准确的判断方法,通过户籍代码(户籍代码由区划代码和城乡分类代码两部分共15位代码组成),城乡分类代码中除“111主城区”以外的区域,其他均作为审核专项计划中的“农村”户籍的区域范围。如下图槐树湾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八里堂社区居民委员会均符合地方专项。
如何查询户籍代码,大家可以上网输入“2021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查询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户籍性质。或者打开下面链接即可(
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tjyqhdmhcxhfdm/2021/41.html)打开“2021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网站后,可依次点击“河南省”“**市”“**区/县”“***镇/乡”,找到“自己所在的社区”,查看对应的城乡分类代码为“****”,如果不是111即代表符合农村户籍。
(五)、申请条件及所需证明材料
1. 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革命烈士证明书》和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的证明。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立功受奖证书》、退役军人证件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证件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省委统战部侨务部门出具的《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台湾省籍考生: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信、考生本人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相应的户口簿。
(5)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
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家民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考生民族成分须与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一致,若不一致,须提供地市级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有关认定证明。
(6)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证明。
(7)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户籍所在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证明。
(8)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的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9)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退役军人证件。如属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则按第(3)项申请。
(10)残疾人民警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省公安厅出具的证明。
(11)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12)5A级青年志愿者: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