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如何防止专项债券资金闲置和挪用)

4月12日,国新办举行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针对如何防止地方专项债券资金闲置和挪用,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一是严格项目审核把关,二是全面推广穿透式监测,三是实施支出进度通报预警制度。

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如何防止专项债券资金闲置和挪用)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图片来源:国新网)

“一方面要快,另一方面快了之后还不能出现问题。”许宏才说,今年专项债券发行进度加快了,如果使用管理跟不上,就容易造成资金闲置和低效。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财政部采取多项政策措施。一是严格项目审核把关。对于投向领域以及项目合规性、成熟度、融资收益是否平衡等加强审核把关,区分轻重缓急,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已经纳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规划的项目,坚决防止出现“未批先建”“边建边批”等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严禁支持楼堂馆所和各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建设,严禁高风险地区超过财政承受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搞建设。

二是全面推广穿透式监测。去年以来,财政部印发文件要求各地全面推广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并在局部地区试点。目前,正在加紧工作,预计今年7月底能够实现穿透式监测全覆盖,主要是通过信息化手段,穿透了解项目单位建设运营情况,重点掌握债务资金从国库拨付到项目单位以后的情况,及时掌握专项债券资金使用、项目建设进度、运营管理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夯实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基础。

“原来,国库拨付到项目单位这个环节我们是掌握和了解的,但是到了项目单位之后的使用情况,现有的信息系统确实存在一些短板,从去年开始,我们通过穿透式监测,把这块短板补上,用信息化手段把后端监测起来。”许宏才说。

三是实施支出进度通报预警制度。从今年1月起,财政部每月将各地专项债券的发行、拨付、支出进度通报省级财政部门,并对进度最慢的3个省份实施预警,要求地方采取措施,并明确在分配以后年度专项债券限额时与各地实际支出进度挂钩。一方面是预警后3位的地区,督促采取措施改进。同时,也明确今年的执行情况与以后年度债券额度分配挂钩,进度慢的就要相应减少额度。还要求省级财政部门对市县也比照建立通报预警制度,层层压实责任,防止债券资金闲置。

许宏才称,除了上述措施之外,财政部还将继续落实好既有的管理措施,如继续常态化组织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推动实现专项债券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全覆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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