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是以法令的形式划一币制。战国时期各国货币单位、轻重、大小、形状都是不一样的。秦始皇就依法统一币制和加强货币管理,制定了中国现存最早的货币金融法规《金布律》及一系列有关法规。
一.统一货币本位制。他规定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两者都是通行全国的法定货币。以前作为货币的物品不在作为货币范畴,如珠玉,布帛等,提升了金属货币的地位,制度上取消了以实物作为等价物。
二.统一铜钱形制。废除了六国不同形制的货币,形制一律仿照周秦制度,采用方孔圆钱,从此方孔圆钱在历朝历代通行2000年
三.统一货币的单位重量和兑换率。秦始皇将上币的黄金单位从“斤”改为“镒”(24两,也有一说20两)为单位。下币铜钱则以半两为单位,每枚符合标准的铜钱重半两,,并铸有“半两”二字。
四.统一货币铸造。货币铸造权由国家掌握,私人铸币属于违法。秦朝将铸币收归国家,明令禁止民间私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