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代开发票是怎么回事(自然人代开发票的个税问题)

年底了又有很多老板和财务人员在咨询个人发票代开的问题。特别是有无票支出和利润虚高问题的企业,个人代开发票对于解决这些企业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很有帮助。个人代开又叫自然人代开,很多老板和财务人员对此还比较陌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凡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提供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它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对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也就是说代开发票必须是真实场景下,自然人真实销售过货物或者提供过劳务才符合我国代开发票业务的基本要求。

自然人代开主要是针对自由职业者,这个政策解决了部分无资格自行开具发票的人,经营需要必须提供发票的实际问题,其对象为:未领取营业执照的临时经营者;不符合印制、领购发票条件的企业、单位和个体户,使用限额发票的个别业务成交额超过限额,需要开具超限额发票者

实务中很多的企业会因为业务需要和个人产生相关业务往来。例如:自然人张三和A企业有相关的业务合作,张三完成一笔业务获得了30万的收入。A企业在支付给张三业务款的时候一般是直接公转私的形式,但是张三作为一个自然人在收款的时候是没法开票的。由于A企业需要发票才能入账做成本,而张三作为自然人不能自行开具发票的情况下就可以去税局申请自然人代开。

自然人代开发票的个税问题。个人所得税主要列明了几种收入: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我们也称之为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申请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代开发票单位(包括税务机关和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劳务报酬的形式对于个人来说是比较高的,一般情况下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起,最高预扣率可高达40%,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并会在次年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算。

自然人如果取得经营所得收入去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就征收个税,并且个税采用核定征收政策,一般个税核定税率为0.5%-1.5%之间。受票企业在收到发票之后是不需要要为个人进行代扣代缴的,由于是经营所得,也不会在次年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汇算。相比之下劳务报酬需要支付企业进行代扣代缴个税,并且税率高达20%预扣率,而经营所得不仅不需要支付方代扣代缴,个税核定下来也仅为0.5%-1.5%之间,大部分个人和企业都更倾向于对于收入的认定是经营所得。

但是由于个人的经营所得收入和劳务报酬收入认定相对模糊,没有100%的标准答案。也就造成每个地方税务机关对于个人的收入认定是不一样的。如果企业需要自然人代开发票来解决企业经营中对于个人的无票支出和企业利润虚高等问题,可以在核定个人收入为经营所得的税务机关进行自然人发票代开。目前小编了解并整合了一些地区收集整合零散税源,对于自然人代开发票认定为经营所得并且对个税进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为0.5%-0.8%(经营所得),再加上1%的增值税和附加税,综合税率低至2%以下即可完税,并提供完税凭证。企业能够在最低成本情况下解决企业相关的无票支出和利润虚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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