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在线商店更新(苹果商店更新条款)

10月22日,苹果公司更新应用审核指南,删去“严禁开发者使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用户告知应用外购买方式”的相关条款。这是继10月8日对一起反垄断案件提出上诉后,苹果在应用商店规则方面作出的再一次变更。

苹果开发者官网显示,更新后的指南第3.1.3条款删去以下语句:开发者不能利用应用内获取的信息、在应用外向用户提供应用外购买方式的相关信息。即,当用户用电子邮箱注册账户后,开发者不得向该用户发送含有官网链接等其他数字服务购买方式的电子邮件。

在该项名为“其他购买方式”的条款中,苹果明确开发者可以在应用外向用户群发送宣传材料,以介绍应用内购买以外的数字服务购买方式。

此前,苹果因抽取过高佣金被游戏开发商Epic Games告上法庭。后者称,苹果要求用户必须用Apple Pay购买应用服务的行为无异于“将花园大门锁紧”。9月16日,该案迎来初审判决,法院要求苹果允许开发者告知用户App Store外购买服务的方式。裁决公开不久后,苹果提起上诉。

这次对审核指南的更新中,苹果还在第5.1.1条款下新增了一项准则:应用可以请求用户提供基本的联系信息 (例如姓名和电子邮件),前提是用户对于是否提供信息拥有选择权。即用户是否提供信息不应成为使用应用功能和服务的前提条件,且须符合相关准则的所有其他规定 (包括针对收集儿童信息的限制)。

对审核指南的调整,是否意味着苹果将进一步放宽限制尚未可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一旦苹果开放应用外购买服务,开发者或将通过引导用户使用这一途径,以规避苹果对App Store内每一笔交易抽取的15%-30%佣金(又称“苹果税”)。类似的交易方式变更,可能根本性改变App Store的收入方式,乃至动摇估值上千亿美元的苹果手机应用分发市场。

不仅苹果一家公司在“解冻”。就在苹果审核指南更新的前一天,谷歌发表公告称,明年一月起,Google Play内订阅类应用的抽成将从30%减至15%,电子书和音乐流媒体甚至可低至10%。目前,开发者第一年须缴纳30%的订阅费,第二年起减至15%。

采写:南都记者黄慧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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